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高中政治(必修二):第一课、第二课知识点梳理
第一课 生活在人们当家作主的国家
一、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1、广泛、真实的民主
(1)国家
①国家的产生、国家与阶级的关系: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②国家的含义: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③国家的本质: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
①国家性质的定义: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②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国家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性质所决定的。
③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对占全国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①我国民主的特点:新型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A.广泛性:
a.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民主权利的广泛性,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b. 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B.真实性:
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保障,也表现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实现。
②我国专政的特点:新型的专政,即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
③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辩证统一的关系。
A.对立:民主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适用于敌对势力。
B.统一: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的,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被写入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可以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②坚持专政职能才能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⑶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被赋予新的时代内容
①服务职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②创造良好环境: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
③重视法制建设: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
④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发展人民民主。
二、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赋予公民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宪法规定: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②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十八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代表的权利是选举权。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代表的权利是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B.政治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C.监督权。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对国家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2)公民必须依法履行政治义务:
①政治义务的含义:政治义务是指公民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的责任。
②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
A.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B.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C.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D.公民有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2、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
(1)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这一原则表明公民平等的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这就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内容)
(2)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实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②怎样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同时,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①为什么要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在行使公民权利和义务时,把他们结合起来。
②怎样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A.我们要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以维护国家利益。
B.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
三、政治生活崇尚民主与法制
社会生活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政治生活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政治生活的主题是崇尚民主与法制。
1、当代中国人的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这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是我们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3)参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坚持党的、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也是区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这是我们政治生活的有机构成部分。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心中国命运,维护国家利益,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地位和作用,维护世界和平的发展,是我们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2、我们总要参与,我们总会参与
(1)参与政治生活,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
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存在着相辅相成的作用。政治生活更多地涉及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问题。影响人民民主的实现程度,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2)参与政治生活,需要学习政治知识
学习政治知识,有助于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助于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有助于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国家观念,有助于树立民主和法制观念,有助于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
(3)参与政治生活,贵在实践
①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是多样的。如参与选举,民主监督,管理,决策,社团活动等。
②中学生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参加学校的时事政治学习,养成读报看电视新闻的习惯,养成关心国家大事的习惯,参加共青团活动等。
③参与政治实践活动的意义:有利于激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提高参与政治生活的素养,培养遵纪守法的习惯,增强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点的理解,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一、民主选举:投出理性的一票
1、选举方式的选择
(1)直接选举:
①直接选举定义: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
②直接选举优点:能更直接的反映民意,实现选民的意志。更好地调动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有助于加强选民与当选者的联系。
③直接选举的局限性:在选民人数多的情况下,直接选举的组织工作和技术工作难度大。选举成本高。
(2)间接选举:
①间接选举定义:由选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再由代表选举上一级的代表或政府成员的选举方式。
②间接选举的优点:选举成本低,便于组织。
③间接选举的局限性:选民与当选者之间的联系受到一定阻隔,影响选民意愿的表达。
(3)等额选举:
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的选举方式。等额选举在确定候选人时,能够考虑到代表性和代表结构的合理性,但会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影响选民的积极性。
(4)差额选举:
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方式。差额选举能够为选举人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选举人之间也形成了相应的竞争。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选举方式。
在差额选举中,候选人按照既定的规则,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向选民介绍自己的选举方式。有助于选民了解选举人,但若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等情况。
(5)怎样选择选举的方式:
①必须体现国家性质
②必须并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③必须采用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选举方式。
④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确定。
(6)我国选举方式的选择:
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我国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的选举方式。
(7)我国目前的选举方式:
①县以上人大代表、乡以上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实行间接选举。
②乡镇一级人大代表选举实行直接选举。
2.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1)公民只有切实行使好自己的选举权,才能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只有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才能使自己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高低的体现。
二、民主决策:作出最佳的选择
1、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
(1)公民为什么要参与民主决策:
①政府的决策涉及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生活,因此,决策是否科学很重要。
②通过民主选举,选举出代表人民意志的人进入决策,参与、审议、监督、制定决策,是决策能反映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
(2)我国公司参与民主决策的主要表现:
①公民向决策反映意见、提出建议。(这是公民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决策)
②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这是公民通过专家咨询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③决策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公民在真正了解决策的有关内容之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这是公民通过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④对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民还可以通过社会听证会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3)我国目前几种民主决定制度:
①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决策在决策前,广泛征询民意,集思广益,使公民通过多种方式,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参与决策的制度。能够使决策既合乎公众的需要和愿望,又切实可行。
②公示制度:
决策通过公示板、公示卡、微机触摸屏、公众宣传单、办事指示卡等形式,将涉及公众利益的各项决策公示出来的制度。有利于公众了解决策内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③专家咨询制度:
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专家的意见,集中学者的智慧,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作用的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发挥专家学者们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和科学预测方法,在决策过程中起到“望远镜”和“显微镜”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④社会听证制度:
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行政处罚事项、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等的决策,听取有关团体、专家学者及其与该决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意见的制度。有利于决策集思广益、有科学根据、有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