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2025届高考选必二《法律与生活》知识点汇总(核心概念+答题要点+易错易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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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与生活知识点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一)名词解释1、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自出生便享有民事权利能力。2、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识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完全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权受到侵害的结果必然是生命的丧失。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身体组织的权利。健康权维护的是自然人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只侵犯身体权未侵犯健康权:殴打他人导致软组织挫伤,但并未影响功能运作。只侵犯健康权未侵犯身体权:辱骂他人导致心理危机。4、姓名权、名称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
3、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5、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6、名誉权、荣誉权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包括积极的褒奖、消极的批评、中性的评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每个民事主体自出生或成立之日起都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可被剥夺。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一定是积极的)。任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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